怎樣才算完美的交易系統?或者說是否存在著所謂完美的交易系統?
little transparency in the community 53 回答
放棄學業做交易有前途嗎?
picture 37 回答
你認為一個好的經紀商的核心競爭力有哪些?
李太湿 37 回答
為什麼我們學了那麼多的交易指標還是做不好交易?
王炸炸 91 回答
如果讓你回到做交易的第一天你要對自己說什麼?
lao bian discusses gold 37 回答
外匯市場的殘酷不是輸贏那麼簡單,其實在中國,大量投資者交易的外匯都是虛擬外匯市場。本人今天用簡單易懂的大白話和各位投資者聊聊。
外匯市場的層級分類:
清算銀行:銀行是外匯市場的頂層,一般人和機構夠不著,即便是大眾在各類媒體上見到/聽到的外匯經紀商也夠不著。
流動性供應商:流動性供應商又稱為LP,LP從報價銀行拿到市場流動性報價,誰需要就提供給誰。是銀行和外匯經紀商的橋樑,是經紀商跨不過去的。以某知名的低成本平台為例,該平台一共對接了5家LP,分別是LMAX,CFH等,大部分外匯經紀商往往只對接1-2家LP。
外匯經紀商:從LP那裡獲得報價,拿到某些監管,開始開發零售市場。
以中國投資者為例,絕大部分的人都是在零售外匯經紀商開戶交易的,零售外匯經紀商的盈利模式有兩種:
一是A Book,也就是A倉,訂單拋向LP,但拋單是有成本的。
拋單的成本:裸點(LP的裸點來源於報價銀行)+清算成本(以每百萬單邊16為例)+橋的成本(以每百萬單邊2為例)+後台運維和服務器成本
二是B Book,也就是B倉,經紀商自己和客戶對賭(平台宣傳為對沖,實則是對賭)。
由於在中國所見的外匯經紀商(各種外匯媒體排名靠前的各大平台),絕大部分是中國人開的,中國人最懂中國人,最了解中國人。貪圖便宜是某些投資者的一些特徵,經紀商為了擴大盈利,自然是用B倉和客戶對賭,這樣經紀商的運營成本也是最低的。畢竟拋A倉需要成本,關鍵是客戶還不願意接受拋單的成本。以至於各大經紀商用超低成本來吸引客戶,換句話說,市場上拋單的成本是透明的,低於拋單的成本來成交的訂單全部是B倉,也就是對賭模式。
本質上來講,零售外匯經紀商和投資者的利益是對立的,投資人賺錢,就意味著經紀商賠錢。只有客戶賠錢,經紀商才賺錢。為了實現這一目的,經紀商需要大量的零售投資者,只要客戶基數夠大,經紀商一定是穩賺的,畢竟對於高風險的外匯交易而言,大部分零售外匯投資人是以賠錢出局的。
當有客戶在零售外匯經紀商賺錢時,賺的少沒事,賺的多了,經紀商常用的手段是:後台惡意操控,篡改數據,訂單違規,總之就是不給出金。更有甚者,直接甩鍋給LP,說錢被清算卡住了。簡單太荒唐,真相是:
1、經紀商的風控看到客戶賺錢了,半夜惡意改數據,或者安裝插件搞客戶;
2、訂單違規是不想給客戶出金而編造的藉口;
3、LP是銀行和經紀商的橋樑,負責訂單的撮合成交,不存在任何所謂的“違規交易訂單”,換句話說,凡是打著“違規交易訂單”旗號的都是沒有拋單,沒有進入真實的市場;
4、LP作為外匯經紀商的上家,為市場提供流動性報價和清算服務,永遠不可能凍結客戶資金,所有的資金都在清算銀行,LP不可能凍結的了。所謂錢被清算凍結,不過是做市商平台不想給客戶出金的藉口罷了。
對零售經紀商而言,拋單不僅意味著成本上升,關鍵是客戶還不接受拋單的成本,大部分的客戶已經習慣了做市商的低成本交易,果然還是中國人更懂中國人,被市場訓練了。各大知名的外匯經紀商老闆幾乎都是中國人(包含台灣在內,有幾家是中國台灣老闆),而且90後年輕人佔比居高(是不是有點出乎意料)。
經紀商的B倉模式又稱為做市,估計有人會問,做市商是監管允許的,FCA還有做市商牌照呢。這是赤裸裸的偷換概念,真相是:
a)你的賬戶開在FCA監管下嗎?不過是掛羊頭賣狗肉罷了;
b)你的錢進了受監管的隔離賬號嗎?
c)你符合和做市商對賭的合格投資者條件嗎?
d)你願意接受做市商指定的規則嗎?不拋單,不做任何清算,不保護投資人,有交易規則限制等等。
e)有人會說,做市商給客戶買保險了,這份保險是個人都能買,你研究法律條文試試,不保護投資人。甚至澳洲的監管明文規定不保護非澳洲居民呢,還指望一份爛大街的忽悠人的保險單嗎?
那麼投資人該如何進入真實的外匯市場呢?有以下途徑:
1、資金體量夠大,最低5000萬美元,直接在全球任意一家清算銀行開銀行賬戶(是清算銀行,不是投資銀行,比如瑞迅不是清算銀行),由客戶所在的清算銀行和LP所在的清算銀行(以LMAX的清算銀行巴克萊銀行舉例)直接進行銀行間清算交易;
2、直接在LP交易,比如LMAX的撮合器是直接連接報價銀行的。客戶也可以在LMAX的清算銀行開設獨立隔離賬戶來完成清算交易,只有LP的利益才是和投資者的利益是一致的,不存在衝突。(很多人誤認為個人客戶是不能直接來LP交易的,這是被做市商給洗腦了,LP對於機構和個人客戶是公平的,是透明的)
3、與零售外匯經紀商協商,要求他們拋單,前提是客戶需要接受拋單成本,還得讓經紀商賺手續費,這一點很難做到。
在流動性供應商LP交易的好處,以LMAX舉例:
1、和客戶的利益是一致的,不存在對立;
2、資金是絕對安全的,不存在凍結或者無法出金的現象;
3、不存在交易訂單違規一說,比如做市商禁止的打盤/推盤,套利,高頻秒單,不僅不會拒絕,反而會非常喜歡。因為客戶創造了交易量;
4、不會對代理商有任何淨入金量的要求,做市商要求淨入金量的本質就是吃客損;
5、和股票/期貨一樣,有清晰透明的市場深度,銀行間第一層到第二十層報價清晰的展現給客戶;
6、絕佳的交易環境,這一點主要體現在連接銀行的撮合器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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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編輯於2023/08/15 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