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教育——需要監管的隱性利益衝突?

外匯交易問題解答圈
huirong midas gold


圖片

對零售客戶受眾發表演講並鼓勵他們付錢的人,難道不應該受監管嗎?


下一個喬丹貝爾福特


我想我們都知道這個場景:


有人站在台上,試圖讓觀眾相信,他們離改變生活方式只有幾步之遙,要么是第二份收入,要么是放棄全職工作。


他們可能會說:“看我右邊的法拉利,你也可以擁有。看我戴的勞力士手錶,或者我拿的萬寶龍筆,你也可以擁有這些東西,只要參加我的金融交易學院,改變你的生活。”


我不是說所有的教育人員都是這樣,但肯定相當多。許多人聲稱自己是專業交易者,但大多數人並不是FCA規定的擁有CF30職能的受監管個人,這通常意味著那些自稱是專業交易者的人只是零售交易者!


實際上,我們知道對於MiFID投資公司來說,平均75-80%的零售客戶在差價合約/外匯槓桿交易中虧損。


那麼從長遠來看,零售客戶為金融交易教育支付數千美元,真有價值嗎?另外,一些教育人員向投資公司介紹客戶,會從客戶收入中分成,考慮到這種業務模式,這難道不是掩蓋潛在利益衝突的煙霧彈嗎?


金融交易教育是否應納入國家金融監管機構的監管範圍?當投資公司將教育人員作為中介時,他們應該怎麼做?


MiFID II是否改變了金融交易教育的前景?投資公司是否應該更專注於客戶導向工具的投資,例如“追逐回報”或“我的交易技巧”,從而提高零售客戶的交易經驗,並為公司提供更為長期的客戶?


以下是我對金融交易教育及其如何發展的一些思考。當然,監管機構和投資公司本身也應該考慮採取一些措施。


金融監管機構是否對金融交易教育熟視無睹?


這個問題總是使我感到困惑。FCA等監管機構一直在監控投資公司的金融推廣活動,但對於那些認為自己是下一個喬丹貝爾福特的教育人員/演說者來說,似乎沒有同樣的監管。


他們可能會試圖說服潛在的零售客戶,讓他們相信,通過遵循某些交易策略,可以讓自己的生活變得更好,但他們不會解釋槓桿交易的風險。


很簡單,獨立金融教育不屬於FCA金融推廣的管轄範圍,不屬於周邊指引(PERG)的範疇。我覺得這確實很奇怪,如果我們談論的是規則精神,那麼向零售客戶受眾演講,並鼓勵他們花錢學習交易(並隨後在真實環境交易中失去更多資金)的人,難道不應該在面向客戶受控職能(CF30)方面受到監管?


我記得一個大約三年前由英國國家廣播公司(BBC)在黃金時段播放的紀錄片,談論如何通過交易使1000英鎊增值。我記得在紀錄片中看到過一個住在農場的人,在模擬賬戶上賺了幾百萬,最後決定在真實賬戶上進行交易。


說真的,如果因為英國BBC不是業內機構,FCA就允許其向零售客戶推廣金融交易行業,那麼將為觀看電視節目的零售客戶提供服務的投資公司作為目標,難道不是有點虛偽嗎?


生活常常與“因果”有關。如果FCA想要全盤著眼,從而以符合80%虧損客戶的利益的方式行事,那麼它為什麼沒有在對所有“因”進行監管方面採取更多措施呢?對金融交易教育人員、學院和國家廣播公司也進行監管,而不僅僅是投資公司。


投資公司在與金融交易教育人員打交道時應該做什麼?


如果你是一家投資公司,金融交易教育人員為你介紹客戶,那麼以下幾點很重要:


1、你對教育人員做了什麼程度的盡職調查?需要警惕的是:


A.他們聲稱取得令人難以置信的回報率,比如說80-90%。


B.“我的客戶不虧損”。


C.“我是一名專業交易者”(但你幾乎找不到這方面的證據)。


D.他們的研討會不探討槓桿交易的風險。


E.他們把客戶的注意力吸引到生活方式的改變上,例如法拉利、第二個收入


流、放棄日常工作。


2、你的合規部門是否審核過教育人員將要使用的宣傳材料?


這很重要,因為對於由其教育人員中介人運營的研討會或網站,合規部門應將其視為一種金融推廣,並在研討會/會議舉辦前進行相應的批准。記住,教育人員很可能會針對參加金融交易研討會的零售客戶關注的內容入手,對其進行兜售。


3、你打算如何向教育人員中介人支付費用?


如果教育人員要求按照交易量或投資公司的收入份額支付費用,那麼你應拒絕他們,這不僅是利益衝突的問題,而且可能還會違反MiFID激勵規則(對於FCA,是在COBS2.3A規定中)。投資公司最多可以每次收購成本(CPA)為基礎向教育人員中介人支付費用,將其作為聯署,這當然應該在與客戶接觸之前向客戶披露。請注意,對CPA進行反向處理只會被視為規避行為。


4、在編制適當性測試計分矩陣時,你對金融交易教育賦予的權重是多大?


向其賦予的分數應小於在真實環境中交易的經驗。


5、投資公司自己能提供什麼樣的教育來吸引長期客戶?


一些投資公司現在為客戶提供自己的教育,以提高客戶的交易經驗,並帶來一些品牌認知度和忠誠度。這一切都很好,不應該感到氣餒(而且合規部門仍然應該批准由公司生成和分佈的教育資料),然而這是否足夠呢?


FCA等歐洲監管機構的智庫對金融教育的懷疑仍將存在——也就是說,考慮到零售客戶的虧損統計數據,投資公司是在教授客戶如何虧損嗎?


6、差價合約/外匯投資公司是否應該利用真正獨立的金融教育/風險管理軟件和服務來補充他們自己對客戶的教育,例如“追逐回報”或“我的交易技巧”提供的教育?


這肯定會向監管機構表明,投資公司確實在努力按照客戶利益行事,同時從商業角度來看,會使客戶的生命週期更長。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

最後編輯於2023/09/12 10:52

800 贊同
3 評論
收藏
查看原文
相關推薦
關於我們 用戶協議隱私權政策風險披露認證協議社群規範 幫助中心 意見回饋
App Store Android

風險披露

金融工具交易屬於高風險投資活動,有導致部分或全部投資本金損失的風險,可能不適合所有投資者。本網站所包含的任何觀點、聊天訊息、通知、新聞資訊、研究調查、分析、價格或其他訊息都是作為一般市場訊息提供的,僅供教育和娛樂之用,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所有的觀點、市場行情、推薦或任何其他內容可能隨時會改變,恕不另行通知。Trading.live對因使用或根據這些訊息而直接或間接造成的任何損失概不負責。

© 2024 Tradinglive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